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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农商银行关于收单商户费率调整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1日

尊敬的收单商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实施)>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行将对商户交易手续费优惠政策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3210日起按照新标准执行,每月10日进行动态调整。

  二、调整内容

  本次收单商户费率优惠政策采取积分制管理,根据商户获得的积分数享受对应的费率优惠政策标准执行。收单商户在月均交易10笔且单笔交易金额不低于2元的前提下,其名下每万元日均存款积4分,每万元贷款积6分。

档次

  积分区间

  单日累计免收手续费

  交易额度(万元)

  单日累计

  超出免收交易额度收费标准

1

  0-3积分

  0

  借记卡2.0‰;贷记卡3.8‰。

2

  4-29积分

  0.2

3

  30-49积分

  0.5

4

  50-99积分

  1

5

  100-499积分

  3

6

  500积分以上

  5

  

  备注:

  1)收单商户每月平均交易笔数未达10笔的,不享受我行收单费率优惠政策。

  2)日均存款包括客户在我行办理的所有活期和定期存款,存款按当季天数计算平均数。

  3)贷款余额包含客户在我行的贷记卡透支余额,但贷款余额不得低于1万元,否则不予积分。

  4以上标准,根据商户上月末达标类型,于次月10号进行调整。新开立商户当月按照第3档标准执行。

  以上调整,请予知晓。后期如有调整,我行会提前另行公示。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宝应农商银行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