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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纸币清分机采购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9日

  一、招标内容

  小型纸币清分机32台,品牌不限。

  (一)技术参数:

  1. 具有精确识别钞票的新旧、残损、笔迹、污渍、粘贴、拼接等功能;套别、版别、券别、面向清分功能;可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选择相应的清分模式。

  2.具有冠字号码识别、记录、存储功能,配备人民币清分、冠字号码管理系统。

  3.适用版别及面值:第四套人民币10元、50元、100元,第五套人民币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4.入钞口容量:不少于300张。

  5.出钞口容量:不少于200张。

  6.退钞口容量:不少于100张。

  7.清分速度:大于600张/分,可分级调速。

  8.误差水平:漏辨率低于0.015%;误辨率低于0.02%;错点率低于0.001%;冠字号码误识率低于0.03%。

  9.其它要求: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800 小时;连续负载运行时间大于8小时。

  (二)质保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定期上门保养服务,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资质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一年且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二)具有投标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有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资格证。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报名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简历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厂家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有投标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近2011年以来供货合同复印件。

  (四)样机一台供测试。

  (五)宝应联社小型纸币清分机项目报价单(见附件)。

  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投标方应在2012年9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投标资料及样机送达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部,联系人:王皓,联系电话:13301440100,地址:宝应县泰山西路1号。

  五、招标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开标后随样机一并退还,中标单位此款转作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要按中标通知书规定完成合同签定、按合同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

  (一)确定中标方后,招标方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方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或提供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文件等,双方应共同遵守。

  (三)中标方负责送货上门。招标方验货合格后,向中标方支付供货价款的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分三年付清(第一年5%、第二年5%、第三年5%)支付中标人。

  (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五)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