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成员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行已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次换届后,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构成较上一届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若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成员在一年内累计变更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应作为重大公司治理事项予以披露。本行本次董事会换届涉及多名成员变动,本年度内累计变更人数已超过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上述披露标准。为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现将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情况完整公告如下:
一、原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行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顾金标先生、孙明先生、戚兆岳先生自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各项职务。
二、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一)执行董事(3名):殷习飞先生、刘国裕先生、王林先生。上述人员由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董事任职按监管规定执行报告制。
(二)独立董事(4名):石岿然先生、王翌秋女士、孙玉松先生、黄良军先生。上述人员由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董事任职按监管规定执行报告制。
(三)非执行董事(3名):张长法先生、周家峰先生由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董事任职按监管规定执行报告制。俞旭先生由上述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俞旭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扬金复〔2025〕95号)核准。
(四)职工董事(1名):周正明先生。其由本行工会第三届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产生,任职资格已获《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周正明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扬金复〔2025〕94号)核准。
此外,殷习飞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已另行获得《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殷习飞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扬金复〔2025〕96号)核准。
三、本次变更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动属于正常的换届工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行治理体系稳定、完整。本次变更不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